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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11:38  点击:[ ]

甘民师党发〔20177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735号)精神和《365bet平台投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甘民师党字〔2010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7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2.在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3.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和工作实绩。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决策和领导能力、作风建设及“为官不为”“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团结协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依法依纪依规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及工作事项,年度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师德师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中层干部和在编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和在编的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紧密结合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岗位职责任务,客观如实地做出考核评价。本人述职要就本人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与效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进行总结陈述。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内容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三、考核方式

1.教学院系及挂靠在各院系科研机构副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院、系党总支负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机关教辅部门的考核工作由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支部的考核工作。

3.中层领导班子、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考核由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不参加院系、支部的考核,只进行单位、部门师生的测评打分。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学校领导参加全体中层班子及中层主要领导干部的述职考核会并打分,分管校领导、党委联系教学系部的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联系的系(部)中层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并考核打分。

5.各教学院系考核,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学生干部(不少于3%)参加测评打分。

6.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和学校考核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织进行考核。

四、评分办法

(一)中层领导班子

主要目标任务考核40+学校领导测评20+综合考核20+职工测评20%。

(二)中层领导干部

班子考核得分40+学校领导测评20+综合考核20+职工测评20%。

(三)教师

考核小组测评15%+职工测评25%+学生测评5%+《教师教学工作年终考核量化指标》40%+加分项15%

(四)职工

考核小组测评35%+职工(学生)测评50%+加分项15%

(五)兼岗人员

考核成绩分为两部分构成。

1.行政兼教学人员:行政工作考核占70%,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占30%

2.教学兼行政人员:行政工作考核占30%,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占70%

(六)人事代理人员

系(院)部考核占70%,学校考核占30%

五、考核等次

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工作要求

1.各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书和学校、系(部)、个人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的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及早着手准备述职材料,加分项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考核小组核定。

3.各考核单位要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有5-7人组成,各考核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担任,行政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成员中要有普通教职工代表3-5人。

4.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各考核单位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要按时参加本部门的考核会议,认真听取述职报告,并客观、认真地填写有关测评表。

6.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2017年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为“好”的,年终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根据《365bet平台投注就业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甘民师党字〔201679号)要求,“初次就业率最低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优选先,年终考核不能确定优秀等次”。

七、考核机构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维平 陈正武

副组长:杨士钰 牟吉信 高君智 杨晓林 张世挺

成 员:鲍俊辉 敏贤麟 安文生 华尔丹 丁一清 苟如虎 李锦煜 张生智

    旺 德 罗信军 郭向玲 张雪艳 杨 

工作人员:武二虎 彭潇萱 庞佛宝 安彦明

监督审核:蒲莉妮 白皓元

(二)学校处级干部综合考核组

组 长:杨士钰

副组长:鲍俊辉

组 员: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

(三)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组

组 长:敏贤麟

副组长:李锦煜

组 员:安文生 旺 德 杨 宝 丁一清 党金宁

八、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4前,各考核单位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的时间、地点书面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512室)审查备案。并派专人到人事处领取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相关考核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并按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2017年12月15—20日,各考核单位要完成本部门各类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测评结果汇总后交人事处(办公楼204);中层领导班子、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单位、部门师生的测评打分表和考核测评结果汇总后交党委组织部(办公楼512室)。

3.2017年12月15-20日,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评估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招就处、财务处、校办、团委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甘肃民族师范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将教学系(部)年终主要目标任务考核和机关及教辅部门年终主要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交党委组织部(办公楼512室)。

4.2017年12月21-22日,综合考核组完成对各中层领导班子、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考核。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将填好的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512室)。

5.2017年12月23-27日,由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核算、汇总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九、有关说明

1.各单位“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核定(参加学校综合组考核的正处级人员及主持工作的副处级人员不计入各单位“优秀”等次;所有人事代理人员按15%核定优秀比例,不计入各单位“优秀”等次),不得突破比例,比例按职务(职称)层次进行合理分解;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优秀”比例分类确定,不得相互挤占。

2.学校认定的教学或管理责任事故一项及以上的部门或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3.新引进人员中有工作经历的,需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没有工作经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者,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临时聘用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情况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6.中层领导班子、正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不占部门优秀指标。考核汇总时,加分项不计入总分。

7.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年度考核时,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参加测评打分。

十、考核结果的应用

1.年度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班子奖励5000元,个人奖励500元。

2.班子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要写出书面检查分析材料,限期整改,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3.中层干部个人及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者,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的,予以降职使用。考核不合格的,扣除20%津贴,降职使用。

 

附件:1.教学院系主要目标任务考核表

2.机关及教辅部门主要目标任务考核表

3.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

4.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5.教职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6.教职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学生用表)

7.“双肩挑”教师专业技术工作考核评分表

8.加分项评分标准及记实表(最高分15分)

9.教师教学工作年终考核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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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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